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5-06 发布者: 浏览次数:

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

根据武科大研[2013]2号《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》,为了规范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环节,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,决定将研究生的开题工作纳入培养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。

研究生在开题前一周须进入培养管理系统进行开题信息录入。研究生开题时间与毕业答辩时间间隔必须达到9个月及以上(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开题者须由学院统一提交报告进行情况说明)。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对网上申报信息进行抽查,同时对各学院整体开题情况进行网上公示。

2012级研究生必须在520之前登录培养管理系统进行开题信息录入,已开题而没有进行信息录入的研究生视为未开题,未按期开题的研究生按规定需延期毕业。2013级及以后研究生的开题工作均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管理

研究生的开题环节管理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,希望各学院能够重视此项工作,进行规范管理,将研究生培养工作理顺做实。

 

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处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56

 

附件1:培养信息系统开题报告录入程序

1:培养信息系统开题报告录入程序

1、研究生开题之前一个星期,登陆培养信息系统,在毕业与学位管理——开题报告申请——登记开题信息。

2、教学秘书登陆培养信息管理系统,在毕业管理——毕业答辩管理——学历生开题申请审核中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。

3、研究生开题完成后,登陆培养信息系统,在毕业与学位管理——开题结果录入---登记开题结果情况。

4、教学秘书收到研究生开题完成的纸质版开题报告后,登陆培养信息管理系统,在毕业管理——毕业答辩管理——学历生开题结果审核中对开题报告结果进行审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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